成都落户政策2017 这10种方法助你轻松当“成都人”
房天下成都二手房网 2017-05-17 14:20: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包括成都买房落户、成都学历落户、纳税落户、经营落户、新生婴儿落户、离(退)休人员落户等11种拿到成都户口的方法,助你轻松当“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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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包括成都买房落户、成都学历落户、纳税落户、经营落户、新生婴儿落户、离(退)休人员落户等11种拿到成都户口的方法,助你轻松当“成都人”。
1、2017年成都落户新政策之买房落户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房办理入户
在成都市 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 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2014年6月1日前购房办理入户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直系亲属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 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销售不动产 (一次性付款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一次性付款购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 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银行按揭合同,银行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按揭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银行按揭合同,银行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按揭购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小区物管或街道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提供的入住证明;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10、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2、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
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市落户,符合我市入户政策,且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的,可以申请办理应届大专以 历毕业生入户。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 历毕业生( 城区大专以 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 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 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户口在原籍,不在学校的,需要办理准迁证后,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大(中)专以 历、中(初)级技术职称或技师( 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入户
在我 城区具有大专及以 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 历、初级技术职称或 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国民 硕士研究生及以 历可先落户后择业),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 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3、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居住期满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2年(持我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已经在我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6㎡/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涉及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办证时间,是指以正式受理申请当日为截止日期上溯计算。办理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未成子女、老年父母投靠。按居住期满条件申请入户时,办理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应为同一人。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近2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近2年《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4、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 纳税入户
5、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学科带头人和招录入户
6、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离退休人员落户
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社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和《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入户
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 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配偶随迁的提供)。
(成都买房购房交流群: 438722878)
7、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新生婴儿入户
办理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新生儿入户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 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办理指南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步骤3:现场办理
计划外出生婴儿入户
办理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新生儿入户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证明 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3、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子女入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无计划生子入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国国籍,办理回国后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新生儿入户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有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护照办理指南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 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计划内出生婴儿提供,出生后应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 室作出生统计)(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办理指南
5、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据(计划外出生婴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如父母双方均为中国籍请携带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国外领取结婚证的,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买房购房交流群: 438722878)
8、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投靠入户
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因购房、 、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市外人员户口簿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夫妻任一方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因购房、 、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生父母离婚后,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因购房、 、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退(离)休证(父母系退离休人员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或子女任一方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父母随迁入户
就学期间户口仍保留在原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父母双方户籍均迁离原籍的,可申请随迁入户(须满足迁入条件所规定的住房面积要求)。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父母根据入户政策,提供相应的入户材料;
3、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5、学校出具的 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亲属入户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可在被投靠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居民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近亲属同意赡养、抚养公证书,或民政部门、法院关于近亲属同意赡养、抚养的法律文书;
6、孤寡老人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出具系孤寡老人证明(原件);
7、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赡养人或抚养人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10、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收养子女入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可在收养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3、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成都买房购房交流群: 438722878)
9、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同城网迁(含郊县)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步骤1: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步骤2: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现场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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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7成都落户新政策之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取得 部留学服务 出具的《国外学历 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 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 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 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 部留学服务 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 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10、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我市人员出国注销户口,未取得外国国籍和 居留权,回国后可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人回国使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华侨、外国国籍人员来蓉定居入户
华侨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外国国籍人员取得中国国籍并来蓉定居,可办理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华侨 室出具的《华侨回国来蓉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华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3、公安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外国国籍人员出具)(原件)
4、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产权住房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产权住房证明(立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定居入户
港、澳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可办理入户。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可办理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3、《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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